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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贤任能 服务学生 学工科长将实行竞聘制
发布日期:2006-12-28 13:29:24    浏览:
 
选贤任能  服务学生
学工科长将实行竞聘制
    从事学生工作的中坚力量――学工科长将实行竞争上岗,这是27日院组织人事处发布的一则公告。学工科长将经过严格的挑选,竞聘后再重新任职。
    本次招聘将在校内教职工范围内进行,经过资格审查、面试、组织考察、公示等程序,最终角逐出5名学工科长(每个教学院一名)。面试评委将由全体院领导、各教学院院长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。公示期满后,学院将另发文聘任。(干部竞聘公告附后)
    竞聘的报名时间为12月29日,届时报名者可到院组织人事处办理竞聘报名相关手续。
 
 
 
干部竞聘公告
 
([2006]1号)
    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:在全院在职教职工范围内公开竞聘商学院、电信学院、艺术与传媒学院、外语学院、工程学院等5个分院学生工作科科长5名。
一、任职条件与资格
(1)政治强、业务精、纪律严、作风正;
要求为中共党员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,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。
(2)具备国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德才兼备,乐于奉献,潜心教书育人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,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品行端正,为人师表。
(3)在我院有一年以上的学生工作经历。
二、基本程序与方法
1、报名: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我院在职教职工均可到组织人事部(处)报名,填写《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》,并同时提交本人的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。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29日。
2、资格审查:学院组织人事部(处)、学生工作部(处)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公布名单,接受群众监督。
3、抽签:组织人事部(处)负责组织抽签,确定面试顺序。
4、面试: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答辩、评委评分的形式进行,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的工作经历、竞争理由及优势和做好竞争职位的工作思路。
5、确定考察人选:学院院务会确定考察人选。
6、组织考察:学院组织人事部(处)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。
7、公示:学院院务会决定拟任人选后,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。
8、任职:公示期满,无异议者学院发文聘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组织人事部(处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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